我想通过两个方面来介绍台湾的政府和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是政府对行业组织的管理,另一方面是政商关系的互动。这些问题在两岸有一定程度的类似性和可比较性。希望通过介绍台湾的经验,能对大家研究行业组织的发展有一些参考作用。
关于台湾政府对行业组织的管理。台湾的《人民团体法》把所有的团体分为三大类。即职业团体:如工会、商会、农会;社会团体:如协会、学会、同乡会;政治团体:如政党。这个团体的主管机构在中央是内政部,在各省、市是社会局,在地方就是县、市政府。
本文是作者在无锡举行的“民间商会论坛2006年会——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和行业组织发展研讨会”上的演讲,根据录音整理,略有删节。
耿曙,台湾政治大学东亚研究所副教授。
05 耿曙 台湾政府和行业组织06.10.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