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家层面社团管理体制的变迁简述(一) 建国以来社团管理体制的发展轨迹。1、集权管理,全面禁止(1950-1968):1950年《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政务院下属内务部和各级地方政府为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特点:(1)初始确立中央和地方“分层管理”体制; (2)登记管理机关统管社团一切; (3)高度控制,禁止发展。
肖葵葵,深圳行业服务署副署长。高金德,深圳行业服务署指导监管处副处长,博士,高级经济师。01 肖葵葵 高金德 社团管理体制变迁与地方创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