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根据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微信公众号改编 2017年12月14日
12月9日—10日,“2017中国民间商会论坛”在浙江大学隆重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专家委员会、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浙江省工商联(浙江省商会)、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共同主办,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承办。来自全国从事行业协会商会研究的专家学者、民政及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优秀行业协会商会代表等60余位嘉宾参加论坛,并吸引了百余名浙江大学师生。
本届论坛以“‘放管服’改革进程中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为主题,从行业协会商会立法与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放管服”改革中的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实践等角度开展讨论。
中国民间商会论坛活动始于2001年,由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倡议发起。论坛每年选择一个主题,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商会实践工作者和相关党政部门领导展开深入讨论。自2013年起,该论坛永久性落户浙江杭州,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联合有关单位、机构承办。
第一场讨论会:主旨演讲 12月9日上午8:30开始的主旨演讲讨论会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浙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院长郁建兴教授主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发表了视频演讲,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宋晓梧,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原副秘书长王忠民,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所长浦文昌,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沈永东先后发表了主旨报告。
(吴敬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发表了题为“中国民间商会的新征程”的视频演讲。他指出,中国民间商会论坛举办已十五年,经过不断的交流和讨论,商界、学界和政界在行业协会商会的性质等方面取得了共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行业协会商会未来发展同样面临着巨大挑战。他强调,十八届三中全会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改革的里程碑,将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总目标。作为优先发展的四类社会组织之首,行业协会商会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担负着重要任务。当前行业协会商会面临着三个突出任务:一是更好地回归商会的本性,要通过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机构彻底脱钩的改革,使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由工商界自愿成立、自主代表业界整体利益、处理业内公共事务和进行自律的民间自治组织。二是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要在成员和管理人之间建立有效的制衡关系,进行非营利法人治理架构的探索。三是加强有效的监管,要摸索出一套政府既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又保证商会行业协会活动合法合规的监管办法。
(宋晓梧)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宋晓梧作了题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的主题报告。他强调现代行业协会商会作为市场经济社会结构的重要一极,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根据行业协会商会的性质可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作为某一行业产品或劳务的供给方代表,协调与其他行业组织以及社会各方的关系;一类是作为跨行业企业劳动力需求方的代表,主要协调与工会的关系。基于此,他认为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首先是制定标准,包括行业标准、劳工标准和国际贸易标准,其次是进行各种公共关系协调和各类服务信息沟通等活动。进一步地,他回顾了我国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历程,并指出其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三大问题:一是职责定位不清,行政色彩浓厚;二是管理导向以控制和限制为主;三是自身运行机制不健全。为进一步激发行业协会商会活力,应当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加强党对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领导,增强协会商会自身活力,加强对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管。最后,他指出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发展完善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社会组织,形成灵活的社会自协调机制,有效平衡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清晰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重要前提,是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构建共享型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
(廖鸿)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作了题为“行业协会商会最新政策解析”的主题报告。他从“新时代对社会组织提出新要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民主协商”、“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工作”、“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管理”等八个方面详细解读了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的最新政策。在对行业协会商会最新政策解析的基础上,他指出行业协会商会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党执政的重要基础。为此,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快转型,努力适应新时代、新思想、新要求,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自身行为,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强化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积极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真正成为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
(王忠明)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全国工商联原副秘书长王忠明作了题为“社会治理体系与商会建设”的主题报告。他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体系”一词共出现77次。其中,第一部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中提及“社会治理体系”,而“体系”成为高频词的意义,在于建设性更强、系统性更完备、目的性更清晰,一定程度上已跨越“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商会作为“防火墙”、“隔离带”、“缓冲地”,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强调要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视角出发,高度重视和加强商会建设。最后,针对商会建设如何将中国特色和普遍规律相融合统一这一议题,他认为有两方面值得注意,一是要坚持自信、敢闯新路,同时也要注意防止偏执、枉费成本。
(浦文昌)
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所长浦文昌作了题为“在‘放管服’改革中提高行业协会商会的公共服务能力”的主题报告。他解释了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公共服务中具有的独特优势,一是企业的本性决定它更愿意与同行、同业组织打交道;二是行业协会商会本身就是一个企业网络,更能为本行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会更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服务;四是由于行业协会商会是由企业主导的独立实体,其透明的治理和可问责性,使其服务具有品牌优势,企业对由行业协会商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会更加信任。以深圳市钟表行业协会为例,他论述了行业协会商会在承担公共服务职能方面的明显优势和能力。他进一步指出,提升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公共服务水平要以制度创新为保证,把“为企业创造价值”作为组织的主要目标,以开拓服务内容和形式为组织的自强途径,以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为支撑,以民间化市场化运作和完善的法人治理为动力和保障。最后,他提出政府应当从三方面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的机制创新提供政策环境,一是推动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地位和作用;二是清晰界定“服务型政府”的公共服务边界,把政府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落到实处;三是确立允许和鼓励行业协会通过有偿服务增强经济实力的共识。
(沈永东)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百人计划”研究员沈永东作了题为“‘放管服’改革中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主题报告。“放管服”改革的目标是对内改革传统行政管理体制,提升政府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对外提升行政便利化水平,使之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此同时,这场改革的定位不再是遵循政府自身改革逻辑,而是更关注政府公共品供给与民众需求的契合,关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用户体验。基于此,他提出应当翻转视角,认识到“放管服”改革不仅是行政改革,而是一系列事件,一方面要突破政府自身行政改革逻辑,实现社会组织与社会力量的协同支持,另一方面要追求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让社会主体与市场主体自主运转。进一步地,他以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为例分别论证了“放管服”改革中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协同支持作用和自主运转作用。在此基础上,他强调在“放管服”改革中,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是能促型、动态性的互动关系,而非静态的、此消彼长的关系。应构建新型政社关系,实现政社分开、行业协会商会自主治理,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
第二场讨论会:行业协会商会立法与规范
12月9日下午2:00,论坛开始了主题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与规范”的第二场讨论会,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主持。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江宇、原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张经、深圳市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冯向阳、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冉分别作了报告。
浙江省民政厅副厅长江宇作了题为“浙江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与展望”的报告。他将近两年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的成效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五脱钩五分离;二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三是同步实施社团清理规范;四是加强党的政治领导。但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也面临着诸如生存发展的困境、职能分离的难点、综合监管的压力、法律规范的缺位等问题。基于此,他认为应从加强党的领导,制定培育扶持政策,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这四个方面来促进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
原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司长张经作了题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时需要基本取得共识的几个问题”的报告。他指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时应当仔细思考一些问题,包括行业协会商会法的法律等级,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和责任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法的覆盖范围,重视“三农”为主体的行业协会商会建设问题,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的观念,关注协会与政府的关系法定化,行业协会资产新概念的论证与成立,《脱钩总体方案》的行业协会商会的“独特性”,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国内为政府拾漏补缺的作用。
深圳市福田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冯向阳作了题为“新时代行业协会发展的方位、方案、方向”的报告。他以深圳市福田区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实践为例进行具体分析,提出行业协会商会的基因是市场化,其活力来源于感知力、运营力和兑现力,同时也具有感应器、减震器和功放器的功能。基于行业协会商会的这些鲜明特征,他指出现今行业协会商会应当走职业化道路、专业化运作、市场化运行。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冉作了题为“行业协会商会、市场导向与组织声誉”的报告。基于行业协会商会市场化的现实背景与理论关怀,他提出了基于价值链的社会组织市场化模型,包括价值准备、价值挖掘和价值呈现,并以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实例进行对比分析,探索出社会组织市场化对社会组织声誉的影响机理:职业模样、系统协同、关系嵌入和信息捕捉影响了行动投射,进而影响了社会组织的组织声誉。
第三场讨论会: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关系
12月9日下午3:50,论坛开始了第三场讨论会,由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主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贾西津副教授、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吴结兵教授、浙江财经大学共管理学院宋晓清博士以及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周孜正博士先后作了报告。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贾西津副教授作了题为“‘放管服’改革中的政社关系”的报告。她认为我国现在政社关系的目标是政社分开,达到“脱钩”与自组织产生的结果。行业协会商会需要依法自治的同时,在党政社关系中,党领导一切。随后,她从“放”、“管”、“服”三个维度来解读政社关系,向我们阐释了法治自治包括“开放:自由责任”、“规制:依法合规”、“支持:辅助原则”等三个方面。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吴结兵教授作了题为“‘放管服’改革中的中介组织作用”的报告。他从中介组织的视角阐述了“放管服”改革的核心问题,认为在行政审批-行政干预问题改革中,中介组织应当起到承接政府职能(放)、构建治理机制(管)、购买服务(服)的作用。针对当前中介组织发展中存在的法律法规障碍,收费多、收费贵,缺乏竞争市场,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他提出了四个对策建议,包括加强立法,做足减法;剥离社会中介组织的行政管理色彩;规范中介服务,推动中介市场有序发展;加强监管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浙江财经大学共管理学院讲师宋晓清作了题为“面向创新驱动、企业家精神与新型政商关系: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的再定位研究”的报告。他认为建设新型国家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提出,正在深刻改变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式,政府主要发挥对企业家精神的有效配置作用。基于此,他得出了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定位应该是基于共同价值观的企业家社群,服务对象应“以人为本,为企业家服务”,并在国家创新体系中找到新坐标,通过技术赋能、跨越互联网使用的“数字鸿沟”,拥抱新经济。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周孜正作了题为“加强技术创新服务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报告。他通过对深圳市钟表、黄金珠宝和物联网等协会进行案例分析,提炼出了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途径和形式,包括引领创新,创新研发、产权保护与展会引领,人才培训与资质认定,组建产业新联盟,参与产业集群建设。此外,他指出,在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除了政府应当发挥重要作用外,行业协会商会自身也需完善治理、创新机制,并不断提高创新服务的能力。
第四场讨论会:
“放管服”改革中的行业协会商会
12月10日上午8点30,论坛开始了主题为“‘放管服’改革中的行业协会商会”的第四场讨论会,本场讨论会由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所长浦文昌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贺绍奇、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国华、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徐晞、深圳大学社会管理学院讲师罗文恩、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晓燕先后进行了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贺绍奇作了题为“政府简政放管服与行业协会商会自律互动关系的构建”的报告。他首先介绍了行业自律的分类与对应性的效力,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互动关系演变,接着将行业基于公共利益敏感性程度进行了分类,对我国监管模式演变进行了梳理。他认为政府“放管服”的本质是“管”,行业协会商会服管律本质上是“服”。最后他对政府与行业商业协会互动关系构建提出了相关建议和看法。
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济大学商会行业协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朱国华教授发表了题为“行业协会商会社团罚:兼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的报告。他指出,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出现了专门对行业协会的法律专条值得引起重视,要发挥行业协会社团罚的软法优势制止不正当竞争。随后,他介绍了行业协会社团罚之软法与硬法的耦合,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行业协会社团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最后,他给出了自己关于“放管服”改革背景下行业协会的地位与作用的思考,要在优化服务,加强行业自律与自发、自愿、自律、自治基础上的自我管理等方面实现提升。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徐晞作了题为“‘后脱钩时代’中国政会关系比较与思考”的报告。她阐述了政会关系涉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构建脱钩后政会新型合作关系,对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具有现实意义。她介绍了政会关系的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并选取了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石狮市纺织服装商会和福建省纺织行业协会这三种分别代表不同政会关系的案例进行了对比。随后,她基于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对政会关系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案例提出三种政会关系即嵌入式政会关系、互补性政会关系以及吸纳型政会关系,同时给出了脱钩后政会关系的理想图景。
深圳大学社会管理学院讲师罗文恩发表了“‘后脱钩’时代行业协会职能再定位:共益组织研究视角”的报告。他认为“后脱钩”时代的重点任务应该是明确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角色。随后,他介绍了政会关系的演变与行业协会的基本定位,提出了“共益组织”的概念,并给出了这一概念的特征和功能界定。最后他强调,新定位下的政府、市场、协会关系应该由中介关系向“政府服务协会,协会服务企业”的新关系转变。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晓燕作了“民营企业家自组织发展状况研究”的报告。她介绍了江苏省民营企业家自组织发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阐明了民营企业家自组织成立的目的,职能定位,组织结构及活动成效,社会作用及其发展趋势。随后,她从组织自身和政府两个层面总结了民营企业家自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相应提出了对策建议:一是正确看待民营企业家自组织,二是对自组织开展工作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三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对自组织的规范管理,四是找准引导自组织健康发展的发力点。
第五场讨论会:
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实践
12月10日上午10点25,论坛开始了主题为“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实践”的第五场讨论会,本场讨论会由浙江省政协常委,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隗斌贤主持。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孙景明,温州市工商联副主席、秘书长赵文冕,江苏省民营经济研究会秘书长吴跃农,江苏省南通市工商联副主席葛鸣珏分别进行了报告。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孙景明作了题为“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经验”的报告。孙景明介绍了深圳行业协会商会的实践情况:深圳社会组织数量排名全国第二,行业商会的发展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规范市场方面、社会治理方面、对外交流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基于此,他总结了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成功经验: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民政部的支持;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三是离不开全国人民的支持。落实到具体做法,他将之概括为培育发展和综合监管并重。前者指的是政府降低门槛,购买服务,进行奖励来孵化和培育社会组织,后者则包括政府行政司法监管、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自律与党组织保障。
温州市工商联副主席、秘书长赵文冕作了题为“行进在‘放管服’改革中的温州商会”的报告。他指出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中,行业协会商会可以做好三篇文章:一是紧抓政府“放”的契机,做好商会“接”的文章,在承接职能转移中借力“强身”,有效增强商会的执行力;二是配合政府“管”的加强,做好商会“参”的文章,在参与社会管理聚力“挺身”,有效扩大商会的影响力;三是联动政府“服”的优化,做好商会“创”的文章,在争创“四好商会”中努力“塑身”,有效提升商会的凝聚力。
江苏省民营经济研究会秘书长吴跃农发表了“关于加强异地商会工作的思考”的报告。他首先报告了江苏省行业商会协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介绍了关于商协会“脱钩”和异地商会的历史缘源,以及异地商会的性质,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关于发挥异地商会重要作用,他给出了积极主动服务会员企业发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会员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江苏省南通市工商联副主席葛鸣珏作了题为“在‘放管服’中商会发挥作用的思考”的报告。关于在实践中商会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她给出了五点思考,一是商会首先要做好自身定位;二是商会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三是政府“放管服”是否到位决定了商会发挥作用的程度;四是商会自身实力的强弱决定了其发挥作用的大小;五是商会发挥作用亟需《商会法》提供法律保障。葛鸣珏将其报告总结为一句话:政府是关键,商会是基础,法律是保障。
总结闭幕式
五场讨论会结束后,论坛举行了总结与闭幕式。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浙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院长郁建兴教授对本届论坛进行了总结。
(郁建兴)
郁建兴教授总结道,今年民间商会论坛取得的新进展,可以从吴敬琏教授视频演讲中要求的三大任务中看到。无论是宋晓梧教授对行业协会商会在民营经济中党的建设与政治引领的讨论,还是张经司长关于商会规范与立法的讨论,都建立在行业商会协会回归本性的基石之上。深圳大学罗文恩老师从“共益组织”视角对行业协会商会角色定位所进行的思考值得进一步深入挖掘。关于新形势下行业协会商会立法的讨论,郁建兴教授认为,出台社会组织法而非行业协会商会法可能会更符合行业协会商会蓬勃发展的现状。清华大学贾西津老师所作的“脱钩”以后由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的二元关系到政党、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三元关系的观点是本届论坛的重要理论突破。江宇副厅长对浙江省行业协会商会的脱钩工作报告以及浙江大学沈永东研究员关于在“放管服”改革中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倒逼政府职能转移的讨论,都加深了听众们对政社关系的新认识。在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研究方面,廖鸿局长介绍了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的最新文件,贺绍奇教授和朱国华教授从法学角度对这个话题作了最新进展的研究,均为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的讨论增添了亮色。此外,来自深圳市民政局孙景明副局长、温州市工商联赵文冕主席、江苏省民营经济联合会吴跃农秘书长与南通市工商联葛鸣珏主席等地方实践者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实务介绍,为听众分享了实践层面的经验。
在总结了2017年中国民间商会论坛后,郁建兴教授对2018年中国民间商会论坛的举办作出了展望,并热切期待各位专家学者、政府领导与优秀行业协会商会代表明年再次相聚美丽杭州,共商中国民间商会发展之大计。
文:虞志红、李卓霖、涂怡欣/图: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