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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加良-第三部门法人多元结构与行业协会商会有偿服务研究


一、第三部门相关概念与分类

(一)相关概念
第一部门:国家体系,公共权力
第二部门:市场体系,利润追求
(二)分类
小范围第三部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中范围第三部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大范围第三部门: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事业单位、村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宗教场所、恐怖组织等
第三部门:社会体系,社会服务
社会团体: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行业协会:从事相同或相似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组织起来实行行业服务、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基金会: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或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12 徐加良 第三部门法人多元结构与行业协会商会有偿服务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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