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竞争性 选拔到 竞争性选举?——对乡镇选举的初步分析
杨雪冬
随着1998年11月«村民组织法»修订稿的通过,制度化的村级选举和村民自治在法律意义上最终确立下来。许多关心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人开始把关注的目光从村转向了乡镇。他们期望在乡镇层次上能实行直接选举,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向上推进。然而,尽管农村的经济发展和村级选举确实为乡镇选举提供了必要条件,但是我们依然无法准确地预见法律支持下的全国性乡镇选举的进程。
尽管如此,一些地区改革现有 乡镇领导选拔方式的创新性尝试依然值得我们重视。比较而言,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无论在创新的程度和创新措施的数量上都走在了其他许多地区的前面。1999年1月,市中区的步云乡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建国以来首次乡长直接选举,产生了巨大影响。此外,市中区还采取了另外一项创新性措施来扩大公民对乡镇主要领导(党委书记和乡镇长)选举的参与,提高选拔的竞争性。当地组织部门称之为“公推公选”(简称公选)。与直接选举相比,公选并没有与现有的法律规定冲突,并且由于其渐进性显得更为切实可用。更重要的是,乡镇的党委书记也被纳入了公选,而在过去这一职务一直是由上级党委任命的,缺乏透明性和竞争性。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首先简要回顾一下现有的乡镇选举改革情况,介绍三种改革尝试,然后重点分析市中区进行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公选”改革。我将根据自己的实地调查描述这项措施从出台到实施的整个过程,并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映的情况以及对中国制度变革可能产生的影响。
杨雪冬:中央编译局当代所助理研究员,博士。
比较研究3.09 从竞争性选拔到竞争性选举_杨雪冬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