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十年努力,我国慈善法立法的阶段性成果终于呈现在公众面前,目前全国人大正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向全国征询完善建议。
为慈善事业立法,以法律之名重塑慈善公信力,必将推动我国慈善事业不断开拓新境界。11月28日上海交大第三部门研究中中心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意见讨论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就慈善法草案的修改完善建言献策。参加这次共有50多位来自全国学者、实务界人士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上海交大第三部门研究中心主任徐家良教授主持,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杜榕出席会议,她首先介绍了慈善法草案起草概况,希望与会专家提出完善修改建议。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教授,北师大法学院宪政法学中心主任刘培峰等著名学者,与会的其它专家和民政、慈善组织代表一致认为慈善法草案具有全面性与创新性,对于我国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但也还有许多改进的余地。
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所长浦文昌应邀出席了这次研讨会,并就慈善法草案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建议。(程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