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大社会治理 2024年12月02日 10:34 浙江 11月30日-12月1日,2024中国民间商会论坛在杭州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等共同发起,教育部-浙江省省部共建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浙江工商大学重要窗口研究院、浙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联合主办。来自全国从事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民政及工商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优秀行业协会代表等110余位嘉宾参加论坛。 本届论坛以“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行业协会商会”为主题,从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培育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商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治理五个主题开展深入讨论。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会原会长、中国民间商会论坛顾问宋晓梧,全国工商联智库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原副秘书长王忠明,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原所长浦文昌,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会长、浙江工商大学社会政策研究院院长王杰秀,浙江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江宇,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浙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隗斌贤,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二级巡视员杨伟,广东省工商联二级巡视员潘丽珍,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蓝煜昕,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商会研究院副院长郑成林,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贺绍奇,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朱晓红、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沈永东,以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同志出席本次论坛。 中国民间商会论坛活动始于2001年,由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倡议发起。论坛每年选择一个主题,特邀国内外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商会工作者和党政部门领导展开深入讨论,在推进我国行业协会商会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自2013年起,该论坛永久性落户杭州,由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联合有关单位、机构承办。开 幕 式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聘教授、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浙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沈永东主持开幕式。中国社会治理研究会会长、浙江工商大学社会政策研究院院长王杰秀,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致开幕辞。
王杰秀
王杰秀认为,行业协会商会具有极大社会动员能力和影响能力,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当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前,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正处于历史机遇期,却也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学术研究有利于理清思路、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对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发展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他认为,未来的研究可以重点关注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加强对中国特色行业协会商会发展道路的研究;第二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工作的研究;第三是加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行业协会商会的研究;第四是加强对国外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经验的研究。最后,他呼吁在座的各位专家学者共同推进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研究,为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学术力量。 郁建兴 郁建兴表示,民间商会论坛不间断地走过了二十四年,其持久的生命力正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顽强发展的表征。从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三十二年的历程可歌可泣。二十四年前,当吴敬琏与浦文昌发起第一届民间商会论坛时,就讨论了商会立法问题;二十四年后的今天,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又兜兜转转成为了本届论坛的重点关注问题。他希冀,这次论坛的举办能够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立法问题真正走出去,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议程。同时,他强调,行业协会商会事业的发展与学术研究密切相关:事业发展为学术研究提供动能,学术研究为事业发展提供指导。因此,他倡议在座的各位共同推动中国行业协会商会事业的发展,从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旨报告 论坛主旨报告由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主持。全国工商联智库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原副秘书长、浙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忠明,全国工商联智库委员会委员、无锡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研究所原所长、浙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浦文昌,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浙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隗斌贤,浙江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江宇,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分别作主旨报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原会长宋晓梧作精彩点评。王忠明 王忠明作题为“透悟‘新时代’与争创一流商协会”的主旨报告。他认为,具备识变之智、应变之方、求变之勇,方能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新时代中激流勇进。他指出,在中国式商协会及其体系建设呈现日趋稳定成熟的前提下,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多处提及“一流”的背景下,努力争创更多一流商协会是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工作改革的重要途径。为此,必须以高质量发展为重,终结商协会野蛮生长、鱼龙混杂的原初状态,淘汰组建初衷不纯、明显先天不良、自律管理粗鄙不堪的失序者;必须以高水平发展为要,对资本要正确看待,对新赛道要保持敏锐,对“走出去”要有勇气与胆魄;必须以高标准发展为上,认识到标准创新是极具挑战性的高难度动作,也是全面提升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必选项。 浦文昌 浦文昌作题为“行业协会商会对市场经济体制和高质量发展的应有贡献”的主旨报告。他一语中的地指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本色是促进成员共同利益和行业或地区经济繁荣的经济促进组织。随后,他分析认为,行业协会商会是“元组织”,具有融市场中介功能、企业服务功能和非正式监管功能三位一体的独特优势,能对支持市场制度和弥补市场失灵发挥重要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在市场体系和创新体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其倡导功能与服务功能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最后,他指出缺乏代表性和专业人才、资源贫乏、管理不善、过度监管、缺乏扶持这些因素对行业协会商会良好发挥作用构成了阻碍。为此,需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改善行业协会商会外部政策环境。 隗斌贤 隗斌贤作题为“民营经济面临的新挑战与商协会的新担当”的主旨报告。他指出,近年来,民营经济处境颇为艰难,民企、外资投资建设缺乏明确的方向感和安全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国税收收入等收入类指标均逐月恶化,社会活力受到抑制。他认为,影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根本症结在于思想理论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的三大桎梏。面对各种挑战与障碍,我国行业协会商会应借鉴欧美国家行业协会的职能,从基本职能、政治职能、社会职能等方面进行功能重塑,从理念创新、外部关系、创新动力、会员服务、队伍职业化、管理规范化等方面进行科学治理机制建设,扮演好面对各种秩序危机的斡旋者、企业转型升级的推动者、行业创新发展整体行为的引导者、政府干预行为的制衡者“四者”新角色。江 宇 江宇作题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浙江实践”的主旨报告。他指出,作为民营经济活跃、市场取向较早的省份,浙江历来高度关注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激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高质量发展;其主要做法包括:强党建添动力明方向,敦实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强协同增合力促共赢,搭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机制;三是强激励促活力提动能,激发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最后,他对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几点思考:一是在党建统领上持续深耕,二是在部门协同上深度挖潜,三是在提质赋能上久久为功。金锦萍 金锦萍作题为“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几十年磨一剑,何时出鞘?”的主旨报告。她认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是为了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的法律地位、保障行业协会商会的权利、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她指出,目前我国行业协会商会中公法人与私法人两类法人并存;我们所要立的行业协会商会法规制的是私法意义上的行业协会商会。她提出,行业协会“脱钩”热潮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实际上是国家早期投入到行业协会的财产的属性问题——产权的公私两分法导致国家投入到非营利组织的财产都被错误地视为国有资产流失。因此,有必要建立有别于公共产权和私有产权的“社会产权”,既便于公共产权转变为社会产权时无私有之担忧,也使私有产权进入社会产权时无被征收之误解。圆桌会: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发展 主旨报告之后,还开展了以“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发展”为主题的圆桌论坛。浙江工商大学英贤慈善学院副院长周俊教授主持。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二级巡视员杨伟、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胡小军、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王江海、南昌市女企业家商会会长李异、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长贾华琴、无锡市软件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怡妮分别围绕论坛主题进行发言。 圆桌会•第一轮 第一轮对谈的主题是“当前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发展实践”。杨伟局长介绍了四川省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发展方面的做法和经验:一是开展大调研活动,深度观察研究分析发展中的相关问题,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系列政策,开展专项行动,助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创新监管制度机制,加强规范化运行。胡小军院长介绍了珠三角与粤港澳大湾区行业协会商会相关工作近些年的转变:一是更为聚焦新质生产力,二是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政府给予行业协会商会更多支持,三是注重基层建设、鼓励成立镇街商协会,四是与港澳商协会密切联系,五是重视商协会专业能力建设。就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的新探索而言,王海江秘书长强调了理顺会员大会、理事会会员、会员代表之间的关系,规范秘书处内部规范化运行,以及通过服务市场自主造血的重要性;李异会长介绍了通过建立行业板块对接政府政策扶持、为商会成员提供仲裁方面的帮助等方式凝聚协会力量的经验;周怡妮秘书长将脱钩改革后的协会创新工作总结为重新梳理会员信息建立出清机制,增强秘书处人员能力与社会责任感,建立线上共享服务平台,积极推动会员企业走出去进行产业合作交流;贾华琴会长则分享了商协会在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方面的一些特色性整改,在共同富裕建设、产教融合、脱贫攻坚、行业自律、社会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一些特色工作。圆桌会•第二轮 第二轮对谈的主题是“当前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与管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周怡妮秘书长认为产业部门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成本、用人成本认识不足,相关费用标准还需要酌情评估。此外,当前行业协会商会同质化与内卷化现象日趋明显。贾华琴会长指出部分商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动力需要得到进一步激发。李异会长指出应强化顶层设计,让会员能够实质性地体会到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功能,从而更为积极地参加商会活动。王江海秘书长则认为日前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定位需要进一步理清。杨伟局长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谈到了三个“不适应”——一是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适应党和国家的要求,行业和社会的需要;二是政策制度环境不适应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三是政府监管力量配置不适应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目标——并认为这些“不适应”呼吁我们需要加强相关顶层制度设计、出台系列政策法规、推进强化综合监管。胡小军院长则从学者的角度出发,指出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十二年后,当前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最大的短板在于依法自治——而这正是实现政社分开、权责明确的前提。因此,未来的改革必须对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作出系统构建。
第一场研讨会:行业协会商会立法 11月30日下午上半场论坛开展了题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的专题研讨会。本场研讨会由无锡市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俞波主持。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长聘教授、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沈永东,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特聘教授、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贺绍奇,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教授、中国商会研究院副院长郑成林,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朱晓红,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长蓝煜昕先后作报告。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公共行政评论》编辑部副主任张雪帆作精彩点评。 沈永东 沈永东作题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与深化改革发展”的专题报告。他深入探讨了行业协会商会立法与深化改革发展的关键目标与实践路径。他指出,行业协会商会在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激发社会活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概述了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即逐步实现“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并强调行政机关脱钩是改革的重要举措,可显著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成长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他还提出了行业协会商会未来的发展方向,即走向社会化、市场化,在组织属性、发展路径和合作机制上更多地采用市场化竞争与社会公益等,并分享了粤港澳大湾区、浙江省和江苏省的行业协会商会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成功实践。徐家良 徐家良作题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专题报告。他强调,行业协会商会立法的宗旨与使命在于培育发展商会、规范组织行为、维护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并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包括行业服务、自律规范、沟通协调、承接政府职能、服务社会以及国际交流合作。在探讨与行业协会有关的商会党政部门职责时,他特别强调了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党建部门的重要性。他还关注到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范围与会员边界,认为考虑到运行的便利性或顺利换届,应适当规定个人会员,并对其作出严格的资质与技术要求。最后,徐家良教授感谢与会者的关注,并期待行业协会商会立法能为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贺绍奇 贺绍奇作题为“行商会在私序建构中的作用”的专题报告。他强调,行业协会商会在减少商事纠纷、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具有关键作用。一方面,通过行业自律和自治,行业协会商会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权力的依赖,有效解决合同纠纷;另一方面,通过制定标准合同、行业规则和自律机制,行业协会商会能够促进合作、减少争端。他以美国棉花行业、巴西生物燃油行业和美国货运行业为例,生动展示了行业协会商会如何有效解决商事纠纷。贺绍奇教授强调,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能力对于现代市场经济至关重要;行业协会商会应成为制定和执行规则的主体,以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郑成林 郑成林作题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深圳总商会的海外考察与立法构想”的专题报告。他指出,作为全国工商联系统改革的两个试点之一,深圳市工商联于1992年1月22日换届时正式更名为深圳市总商会,并进行相应的试点工作。特区政府高度支持,鼓励其开展海外学习。1992至1996年,深圳总商会组织多次考察活动,出访香港、新加坡、美国等地,了解国外商会的运作情况,探索与国际商会对接点和对接方法。海外考察不仅是为了引进资本,更是为了引进智慧。通过借鉴海外商会的制度建构、运行经验,深圳市总商会成功实现了商会的转型。最后,他总结认为,深圳总商会的立法构想包括理顺政会关系、重构商会组织、明确商协会关系、职能调整、创新财产管理和打造国际性商会组织等方面。 朱晓红 朱晓红作题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思考——基于会员参与的视角”的专题报告。她从会员参与的视角出发,探讨了行业协会商会立法的重要性。她认为,会员融入是一个过程,会员参与涉及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等多个层面,是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的关键环节。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具备阶段性,没有一种行业协会商会的内部治理模式是万能的,各个协会应根据发展阶段选择最合适的治理模式。行业协会商会的高质量发展指的是从仅仅具备符合政策法律底线要求的符合性质量,到具备满足利益相关方需求的适用性质量,再到具备获得利益相关方满意度评价的满意性质量。蓝煜昕 蓝煜昕作题为“行业协会商会立法中的三对关系”的专题报告。首先是多元主体、多元目的与统一立法的关系。他指出,行业协会商会背景差异大、立法目标错综复杂,因此统一立法时需据实际判断哪些目标更具重要性。他认为,立法重点在于激发经济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另外目标则可通过其他制度政策实现。其次是发展导向与规范管理导向的关系。立法应更多指向促进发展和组织行为,而非仅组织管理;立法应超越民政部门、社会工作部门的视角,要更多关注到经济领域相关主体关于如何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意见。最后是组织性质上公共性与共同性的关系。他强调,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促进经济功能,但绝非社交俱乐部;立法应确认和保障介于公共性和私人性之间的共同性,避免偏向公共组织或私人性,理清行业协会商会的本质特征和理想状态。
第二场研讨会:培育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11月30日下午下半场论坛开展了题为“培育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会组织”的专题研讨会。本场研讨会由《中国经济史研究》杂志编辑、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马烈主持。温州大学瓯江特聘教授、浙江省商会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张建民,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海南亚洲公益研究院副院长卢爱任,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授卢勇,广东省工商联原二级巡视员潘丽珍,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周孜正,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宋晓清先后作报告。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益慈善学院)副教授、副院长王鑫作精彩点评。张建民 张建民作题为“行业协会对长三角城市群绿色创新合作联系的影响研究”的专题报告。他指出,行业协会在促进城市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及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等过程中,特别是在推动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他强调,长三角城市群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他发现,长三角城市群两两城市绿色创新合作联系频次迅猛增长,但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杭州市、上海市、南京市等核心城市。其研究结论表明,行业协会商会制定环保类合作团体标准的能力对城市群绿色创新合作联系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他呼吁,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引入跨区域专家资源、与其它有经验的行业协会合作;政府部门应大力支持和培育行业协会开展标准化工作的能力,以点带面提升当地行业协会的整体能力。卢爱任 卢爱任作题为“商协会高质量发展与公益创新”的专题报告。他认为,商协会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需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商协会应服务会员企业,参与行业管理,并承担社会责任。公益创新不仅有助于商协会引导会员企业关注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也是提升商协会品牌形象和社会声誉的重要途径。他还探讨了高质量发展与公益创新的融合路径,包括战略协同、项目合作、人才培养与激励、品牌塑造与传播等。他强调,政策法规环境于商协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国际经验的借鉴与本土化创新是推动商协会发展的关键。最后,他提倡构建商协会高质量发展与公益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强化政商合作、加强媒体监督与公众参与、推动跨区域合作与交流。卢 勇 卢勇作题为“商会改革应回归底层逻辑”的专题报告。他强调,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应不断摆正政府、商会、市场关系,厘清政府和商会职能,优化商会结构、组织机制和职能作用,加强商会规范化建设。他指出,商会改革的底层逻辑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资源支撑逻辑,商会面临专职工作人员缺乏、经费主要依赖会费、办公场所问题等资源支撑问题;二是人的成长逻辑,商会从业者收入水平低、劳动关系不稳定、职业评价缺失;三是运行机制逻辑,商会吸引力不强,政会关系边界不清晰;四是作用逻辑,行业商会作用发挥难,异地商会发展备受器重。最后,卢勇教授对症下药地指出,应回归底层逻辑推动商会改革,理顺政会关系,实施商会从业队伍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升商会专门人员待遇,在立法中逐步形成社会共识、在共识形成中加强商会建设。潘丽珍 潘丽珍作题为“中国特色商会研究”的专题报告。她精炼地阐述了中国特色商会的研究重点,包括政策演进、实践特征、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政策演进方面,中国政府自2010年起多次发文强调,要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明确商会的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实践特征方面,当前中国特色商会具有广泛性、草根性、互益性、盈利性和公共服务性等特点。商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方面,她关注到了商帮非实体组织现象、商帮辐射半径扩大趋势以及互联网技术与资本渗透的影响这三个重点方向。最后,她强调中国特色商会的“特”应体现在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关注民生福祉和积极回馈社会上。周孜正 周孜正作题为“政社分离:商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政策演化”的专题报告。他从国务院、省市历年颁布的政策出发,对商协会发展历史的重要政策、改革节点进行回顾与分析。他梳理认为,改革开放初期,社团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双重管理制度第一次实行;南方谈话后,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观点被提出并试点;在新世纪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各省市、国务院相继颁布促进商协会的条例、意见;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以来,中央文件提出中国特色商会体系的建设,明确行业协会商会直接登记,突破双重管理制度,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及其发展进入改革的快车道。他希冀能够给予当前指导、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的行政部门从业人员以历史参照,帮助他们理解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变化及其延续的历史逻辑。宋晓清 宋晓清作题为“新型经济性社团在培育现代‘新农人’中的作用——以浙江省为例”的专题报告。他指出,浙江省面临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农业劳动力短缺问题,迫切需要通过培育新农人来解决,而新型经济性社团在培育现代“新农人”中扮演着加速器的角色。他以台州市黄岩区新型瓜农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为例,阐述了如何通过五大联盟服务和培育新农人。而后他进一步强调,新农人的培育行动对于乡村振兴至关重要,新型经济性社团通过提供培育孵化、组织聚合、平台服务和资源对接,有效支持了新农人的发展。最后他指出,乡村产业和人才的再组织化是中国式乡村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新型经济性社团的发展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新路径。
第三场研讨会: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
12月1日上午上半场论坛开展了题为“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的专题研讨会。本场研讨会由《公共管理学报》副主编、副编审黄欣卓主持。菏泽市社会组织总会会长王桂荣,浙江师范大学副教授方桂荣,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执行会长苏建东,上海浦东联盟行业协会服务中心主任林怡琼先后作报告。浙江工商大学社会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安超作精彩点评。王桂荣 王桂荣作题为“菏泽市行业协会商会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积极作用”的专题报告。基于对菏泽市行业协会商会的观察,她深入分析了行业协会商会对于推动市场发展的重要意义。她认为,行业协会商会作为会员之间沟通交流的重要桥梁与纽带,在服务企业会员方面具备天然优势。行业协会商会不仅是产业转型升级与融合发展的有力推动者,更是加强和改善行业管理以及市场治理的关键支撑力量。行业协会商会对于服务企业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反馈奉献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在市场规范、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大众就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显示出重要作用,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方桂荣 方桂荣作题为“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的专题报告。她归纳了行业协会商会面临的各种法律制约性要素,并从法律视角分析了行业协会商会所面临的“监管严”的现状。她认为,由于内部惩戒滞后与偏私、人员贪腐,行业协会商会面临组织失灵的困境;由于违规收费和垄断行为,行业协会商会中出现了各种行为乱象。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关键在于监管改革,涉及到强化内部治理和优化外部监管两个维度,应通过优化组织治理、协同监管、全过程监管、预防性监管和差异性监管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监管水平。她提议,通过差异化、预防化、精准化的内外结合监管,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营造相对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苏建东 苏建东作题为“行业协会商会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积极作用”的专题报告。基于对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的观察,他总结了其“1+5+3”的服务体系,即通过党建引领,聚合人才培养、智库研究、协同创新、公益支持和宣传服务的功能,并以社会组织智库、产业集群平台和国际交流平台作为发挥功能的载体。他分析了深圳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途径,认为其发展的关键在于以《章程》为核心的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和规范管理。他归纳了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在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党建规范模式、章程规范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举措,强调行业协会商会在对外交流合作、制定行业标准、参与社会治理、培养行业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行业协会商会在法治、制度、党建、人才管理和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研究进路。林怡琼 林怡琼作题为“浦东新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引领区建设实践思考”的专题报告。她回溯了浦东新区行业协会商会从先试先行到行业规范确立的历程,介绍了其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制度建设、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标注改革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她展示了浦东新区行业协会商会在创新服务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倡导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开展行业研究、规范行业标准中的作为,认为行业协会商会具有更为良好的服务社会和企业的前景。她强调人才困境是制约行业协会商会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主要挑战,安全风险是影响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针对这两种困境,行业协会商会首先需要融入新质生产力、重视数字化建设,其次要联合多元力量、打造人才共享模式,最后要强化国际交流、促进多元合作。
第四场研讨会:行业协会商会治理
12月1日上午下半场论坛开展了题为“行业协会商会治理”的专题研讨会。本场研讨会由《浙江工商大学学报》副主编、浙江工商大学杂志社副社长孙豪主持。江苏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扬州大学执行主任、教授王晓燕,吉林省房地产商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刘奕阳,温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李永盛,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讲师王朝霞先后作报告。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讲师吴昊岱作精彩点评。王晓燕 王晓燕作题为“益商与善治——民营企业参与社会治理的探索”的专题报告。她指出,民营企业已在治理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民营企业的学术研究需要揭示和解释企业跨界进入治理领域的机制与结果,回答企业参与治理如何做到“益商”与“善治”的并存。她强调重视社会治理背后的深层逻辑,从社会关系的调整和社会秩序的重新安排视角切入,分析了江苏省一家民营园区的治理如何从仅仅关注商业秩序的打造转向同时关注社会秩序的维护。她发现,园区管理公司以园区建设为基础,积极调动企业内部与外部资源,建立与国家治理目标相耦合的园区治理体制,形成了一种“善治”与“益商”共演的“生产型治理”的效能。这在某种意义上承接了政府的一些职能,从而节约了政府的治理成本。刘奕阳 刘奕阳作题为“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创新中的作用——以吉林省房地产商会为例”的专题报告。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种力量,在提供公共服务、推动政策实施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她以吉林省房地产商会为例,从其资源整合实践、政策倡导实践、社区服务实践、协同治理实践出发,说明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承担了资源整合者、政策倡导者、社区服务提供者、协同治理推动者的角色。同时她指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面临着缺乏相关政策支持、资金不足、技术人员短缺、社会对社会组织的认知和认可程度不高等挑战,并呼吁加强政策支持、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社会认知、促进合作共赢。李永盛 李永盛作题为“行业协会商会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理论逻辑、温州模式与提升路径”的专题报告。他认为,优化营商环境是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行业协会商会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建设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具有联系各业、服务企业、辅助政府、链接市场、凝聚合力的作用,在信息和资源上的优势和作用可以通过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和资源整合共享机制助力营商环境优化。他将温州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经验总结为党建引领铸品牌、创新机制强服务、内外联动拓资源,指出要通过完善治理体系、加强法治建设、深化政企合作、创新服务模式和加强社会责任来促进行业协会商会的高质量发展。王朝霞 王朝霞作题为“在行业纠纷共治体系中增强协会商会的主体性地位”的专题报告。她指出行业协会商会的社会组织身份遮蔽了其行业治理的主体性地位和功能优势,认为不应将行业性协会商会“混同”在其他类型社会组织中。她强调了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纠纷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将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纠纷解决中的角色定位与实践模式总结为“附属性参与”模式、“行业纠纷自治”模式、“行业纠纷促进性调解”模式。最后,她强调要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发挥党政部门在纠纷共治体系中的思想引领和资源支持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主导纠纷化解制度建设,不断提升行业纠纷共治法治化水平;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行业纠纷。
总结与闭幕式
研讨会结束后,浦文昌主持了总结和闭幕式。沈永东 沈永东对本届论坛进行了总结并致闭幕辞。他指出:12月1日出版的第23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守正创新》,中国民间商会论坛需要在守正创新中砥砺前行。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会实务者、学界研究者、政届实践者等共襄盛会,使得行业协会商会实务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在本届论坛中得到全面展示。 沈永东从形式与内容两个方面总结了本届中国民间商会论坛的创新:在论坛形式方面,今年会议首次设置圆桌会,实现党政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专家学者之间多方主体互动交流;首次邀请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相关省市推荐优秀行业协会商会案例,形成展板、做好宣传、促进交流;首次采用“大会套小会”,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大力支持下,在主旨报告、专题研讨会后召开闭门会,对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和社会团体会费管理办法进行研讨,延长论坛的边际效应。在论坛内容方面,今年论坛主题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市场的定位。同时,论坛的研究议题聚焦行业协会立法,明晰其基本属性、职能定位、准入与退出机制、会员参与、互益性与公益性,以及外国商会发展的问题。 最后,沈永东向各位与会嘉宾对中国民间商会论坛的支持与付出表示诚挚的感谢。他强调,行业协会商会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永远不会停止。期待在接下来一年的探索和实践、合作和磋商之后,与大家再度探讨中国行业协会商会新进展! 12月1日下午,论坛还召开了闭门会议,党政部门、专家学者与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共同研讨了行业协会商会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