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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谈行业协会商会定性定位及十八大以后需重点研究的问题
        2015年中国民间商会论坛于11月13-14日在浙江大学举行,11月14日上午,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为会议做了总结发言, 他指出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行业协会商会定位有了重大突破之后,我们不能发生错觉,认为我们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了,看起来还没有完成,还有很多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定性定位是讨论行业协会商会功能最基础的东西
 
        吴敬琏教授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定性定位做出了一个最集中、最简练的顶层设计,建议大家一定要十分认真地学习领会和贯彻。他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认为行业协会商会就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第47条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是一个总的原则,行业协会商会就是社会自我调节的机构之一。第48条讲到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这段话十分简练地把行业协会商会的定性定位问题规定下来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这个定性定位,对于讨论行业协会商会的功能是最基础的东西,也就是顶层设计,最高层的设计。
   
        吴敬琏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定性定位是非常正确的。第三部门到了20世纪后半期,到了21世纪已变得越来越重要,过去一直讲政府、讲统治,后来就讲治理了。为什么会是这样?吴敬琏引用清华大学秦晖教授的话说,大众的事务有大共同体和小共同体之分。国家是大共同体,其事务由政府处理。在中国历史上,县以下的小共同体是由中国传统的宗族管理的。建国以后,打掉了所有小共同体,只剩下一个大共同体,搞了周谠所说的“全能政府”,什么都管。作为现代社会,这是政府管不了的。公共事务非常复杂,所以,局部性的公共事务就由公民们组织起来自己管,这就使NGO大发展。中国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公民社会太弱,使得执政党、政府手忙脚乱也管不好。如果每一个问题有更多的帮手把局部的公共问题都解决了,领导这个国家不是更容易吗?我认为这对于我们非常的重要。
 
    
        需要研究用什么方法监管行业协会商会的合规性
   
        吴敬琏指出,政会脱钩了,行业协会商会变为自治的机构了,政府还是有监管职能的,问题是监管什么?怎么监管?这是需要研究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一句话,“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于社会组织或NGO、民间组织进行监管就是它的一项任务。因为局部的公共事务由社会组织处理后,有时候会使其它局部公众受到损害,或可能对整个国家造成损害,那就必须监管。还有就是它是不是规范运作,其行为是否合规,是否违规,政府也应该加以监管。但监管不是直接去干预其内部事务,而是去监管它的合规性,所以就必须有规则,除了法律规定,社会组织还要有章程的规定。
        吴敬琏指出,监管行业协会商会的合规性用什么方法,这需要研究。在我国,政府会很容易会去直接干预。放开后行业协会商会多得不得了,要注重管规则的制定和规则的执行,用老办法肯定管不了。有的地方的工商联成为主管单位以后,在行业协会商会换届过程中,包括如何去物色新的领导人,如何去培训新的领导人,怎么做工作让他能当选等等都要管,那你累死了也管不了、管不好的。
 
        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该是监督保证作用
 
        吴敬琏提出在讨论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时,还要认真讨论社会组织中党委的领导问题。
        吴敬琏认为,“党会不分”和“政会不分”是一样的。党委领导有两种,一种是作为一个决策机构来领导,决定它的大政方针,像国资委管国有企业,管人管事管资产,这是一种。另外一种是党委制,前一种在党政机关是党组制,它是一个做决策的领导机关。有党员就要有党委,但它怎么起领导作用那是另外一回事。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应该是监督保证作用,监督党员,通过党员贯彻党的路线,保证党的路线的实现,而不是去决定协会要干这个还是干哪个,机关党委的作用就是这样。我们很多做政府工作、党委工作的同志往往习惯于用直接地、发号施令的办法去履行他的职责,所以这个问题还需要研究。
 
        要深入研究行业协会商会自身的治理问题
   
        吴敬琏认为行业协会商会与公司不一样,公司有所有者,而行业协会商会没有所有者,物质利益关系不怎么密切,如何才能建立其内部的制衡关系?第一件事是要把两权分开,就是会员选出的最高决策机构——理事会,和它负责日常工作的班子要分开。负责日常工作的就是职业经理人,或类似于职业经理人,他们是有专业素养的。
        吴敬琏指出,行业协会商会很容易把旧中国那种办法带进来,就是大家长,会长终身都是他,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大企业操纵。所以第一要把决策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分开。会长的职务要有任期制,但职业经理人不要有任期制,可以连聘连用,他们是专家,这样就可以免得组织被少数人操纵。
        吴敬琏还认为,如何才能够发挥执行层的专业能力,也有好多问题需要深入讨论。如他们的薪酬应该怎样,选聘的办法应该怎样,他们的前景是什么?它认为,干这个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早些时候听了温州服装商会前任会长陈敏,以及深圳钟表协会的发言,觉得他们功在千秋,像这种做得好的真应该表扬、表彰。
 
        要按照定性定位确定行业协会的职能
 
        吴敬琏认为,要根据行业协会商会的性质和定位,改善我们的工作。对此要认真地的研究,为什么要说这个话,就是根据行业协会商会的定性和定位,有些提法还要斟酌。比如有的说行业协会商会职能是“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还有一个说法也要斟酌,就是“协会是企业的娘家”。其实,我们协会的人员都是全体会员雇来的,是为他们的小共同体利益服务的。按照这个定位我们就应该筛选了,哪些事情是我们应该着力去做的,哪些事情不宜于做的。对于这个问题可能有不同的意见,以后有时间的话希望能一条一条地进行讨论,下一次开会可以专门讨论这个问题。还有一条,就是不能违反法律,在无锡讨论竞合问题时就涉及定价问题,这是违法的,违反公平竞争法,这些都要深入地研究。我只是提出这些题目,这次会议都接触到了,但还议得不透,今后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把我们的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浦文昌根据录音整理摘编,标题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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